芜湖市湾沚区复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复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JL-2024FW-061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复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复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范围:芜湖市湾沚区复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前期准备、流域内信息调查、编报所需资料收集等。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新赋、唐业仓、高胜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安徽省广德县2019年小余里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2)宁国市西林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3)宁国市云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4)宣城市宣州区下谭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5)绩溪县卓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初步设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139*****133。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朱桥集镇
联系方式:153*****13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39*****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话:139*****133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标签: 生态清洁小流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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