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中窑村二期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2次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中窑村二期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2次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ZQLLZ*******-02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中窑村二期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2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湾沚区花桥镇华芳大棚物资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湾沚区花桥镇九三路1322号

中标价:¥******.00元(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服务期:35个日历天

授权委托代理人:陶庭开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工程类

2、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中窑村二期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2次招标)

3.施工范围:钢结构温室大棚及施肥设施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35个日历天

5.项目经理:/

6.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建品、陶林沛、罗继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单位:无。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飞扬商务中心A座5层519室。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中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中窑村

联系方式:182*****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十连路飞扬商务中心A座519室

联系方式:166*****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良飞

联系方式:166*****448

标签: 二期连栋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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