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焕新干混砂浆车间钢结构工程第二次

利辛县焕新干混砂浆车间钢结构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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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焕新干混砂浆车间钢结构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

现对利辛县焕新干混砂浆车间钢结构工程(第二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总体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利辛县天成大道与开源路交口。项目用地面积2.4亩,总建筑面积803.94平方米,主要包含干混砂浆生产线构筑物及钢结构和室外附属工程等。

2、招标内容:

(1)承包方式:钢结构专业分包;所有辅材、耗材、机械及人工等由乙方提供。

(2)承包范围: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利辛县焕新干混砂浆车间钢结构及门窗工程图纸范围所有内容,包含门窗工程及钢结构加工制作、构件运输、安装、喷砂除锈、防腐、防火、检测、试验等;相关竣工资料整理、移交,施工期间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

3、工期要求:投标函数字暂填120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4、控制价:*******.81元(含税9%),详见附件清单,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5、质量要求:合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现有施工规范、图集及验收标准施工。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有相应上岗证书(作为投标资料附件),并应为本工程专职人员;现场应配置完整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应配备: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承诺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

5、投标人需提供1个2021年8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含税)的钢结构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需为已纳入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供应商资源库钢结构工程类别的供应商,现场开标时监督部门予以现场核查单位名单,非入库单位现场拒收投标文件。请有意向投标单位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利辛专区下载电子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

(3)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开标会议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8月21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970966*****0033

(1)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2) 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中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电子保函。

2、履约保证金为 贰万元整。

3、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970966*****0033

(1)如采用转账汇款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采用银行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出具加盖中标人公章的电子保函,开具的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各类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均须满足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4)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完工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城投集团院内西侧第二栋厂房)。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学杰 139*****609

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琦 董浩 191*****602

,利辛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干混砂浆 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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