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724破4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豫0724破4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比得力破管字第006号

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得力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获嘉县人民法院八号审判庭以现场会议方式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参会人员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13万元。本次会议核查了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并就重大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上午12时整,管理人现将会议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表决事项一:《债权表》

表决结果:20人同意,1人反对,1人弃权。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参会债权人数的比例为90.91%,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7.1%。

表决事项二:《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结果:19人同意,2人反对,1人弃权。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参会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6.36%,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2.79%。

表决事项三:《财产变价方案》

表决结果:18人同意,3人反对,1人弃权。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参会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1.82%,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20.44%。

表决事项四:《管理人报酬方案》

表决结果:19人同意,2人反对,1人弃权。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参会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6.36%,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2.79%。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财产变价方案》未通过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1日


,河南,获嘉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