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施甸县仁和镇瓦房社区土地流转招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NWS-2024-009)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8 月 2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施甸县仁和镇瓦房社区土地流转招租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蒋佳伟,投标报价:9.1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182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杨猛,投标报价:8.45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交
货期/服务期:182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杨永继,投标报价:8.32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182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蒋佳伟)的项目负责人:蒋佳伟无;
中标候选人(杨猛)的项目负责人:杨猛无;
中标候选人(杨永继)的项目负责人:杨永继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蒋佳伟)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杨猛)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杨永继)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蒋佳伟)的评标情况:第一成交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杨猛)的评标情况:第二成交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杨永继)的评标情况:第三成交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此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可先到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不服质疑回复的可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书面投诉。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
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6)有效
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人是法人的,书面质疑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书面质疑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施甸裕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永观佳苑小区 9 幢二层 210 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8388128563
电子邮件:sdkhfp@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万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施甸县甸阳镇金甸湖岸小区 61 幢 A269 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8788468151
电子邮件: 15431801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