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九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09:3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孙明涛、张晓伟、孙贺 | ||
总成交金额 | ¥1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九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立军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斌0431-******** |
一、项目编号:JLZH-2024-0704(招标文件编号:JLZH-2024-0704)
二、项目名称: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体路1号1栋7层4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排水沟、混凝土管、太阳能路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 2024年8月26日-2024年10月26日,共6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 敬丕春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川 251*****02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明涛、张晓伟、孙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LZH-2024-0704
二、项目名称: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体路1号1栋7层4号
成交金额:100.5万元
评审得分:84.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羊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排水沟、混凝土管、太阳能路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2024年8月26日-2024年10月26日,共6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项目经理:敬丕春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川 251*****023*****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明涛、张晓伟、孙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任立军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斌
电 话:0431-********
来源: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李斌
复审:任立军
终审:张艳梅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任立军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李斌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斌
电 话: 0431-********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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