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履约验收公告

2021年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履约验收公告

2021年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JH21-******-*****-013-01

二、合同名称: 2021年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盘锦市地区戏曲进乡村演出

三、项目编号: JH21-******-*****         

四、项目名称: 2021年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156*****231 

供应商(乙方): 兴隆台区芝兰戏曲艺术团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街钻工村社区双兴中路30号盘锦市群众艺术馆304、309室

联系方式: 158*****7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2021年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 京剧、评剧、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二人转等省内各类戏曲剧种的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 原则上,每市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活动10场次以上,全省共220场次。场次安排向贫困、偏远地区适当倾斜。鼓励发达地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贫困、偏远地区进行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与农村戏曲团队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本包10场演出。

履约要求: 1.活动地点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每个乡镇演出不超过2场,且须安排在不同村。2018年至2020年已经安排过演出的乡镇,2021年原则上不予安排。 2.演出(培训)人员需10人以上。 3.活动时长60分钟以上。 4.演出(普及和培训)内容为一部传统剧目或选段、片段、折子戏等。每场演出应有整体性、完整性,结构合理。 5.演员应带妆演出。鼓励戏曲专家、非遗传承人和知名戏曲票友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讲解戏曲知识,开展戏曲辅导。

履约期限: 2021年10月至11月,如发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情况时,演出时间可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做延期调整。

履约地点: 盘锦地区

七、验收日期: 2022年05月1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孙浩、韩宁、周丹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戏曲进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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