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西部区域进口齿轮箱维修服务长协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源电力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西部区域进口齿轮箱维修服务长协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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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西部区域进口齿轮箱维修服务长协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西部区域进口齿轮箱维修服务长协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7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2836.****** 2331.******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蒙东龙源龙泉风电场G2-12齿轮箱返厂维修服务、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源马鞍山电场146号机组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辽宁昌图风电场30号风机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蒙东龙源龙泉风电场S3-16齿轮箱维修服务合同、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蒙西龙源川井风电场A4-057#机组齿轮箱维修服务合同、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法库东风电场25号风机齿轮箱返厂维修服务合同、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龙源龙湖风电场B22#机组PEAB4450.1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8、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龙源曹店风电场C4#机组PEAB4456.8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夏龙源五里坡第三风电场D15机组PEAB4456.8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蒙东龙源龙泉风电场G2-15机组GPV442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蒙东龙源龙泉风电场G2-18机组GPV442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2、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蒙东龙源龙泉风电场G2-20机组GPV442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3、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蒙东龙源龙泉风电场S3-06机组GPV442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4、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蒙东龙源五道沟风电场W2-22机组PEAB4435.2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5、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蒙东龙源北梁风电场W5-15机组GPV442齿轮箱返厂维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6、业绩补充公示表、业绩补充公示表
17、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1、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 1台风机齿轮箱维修项目合同、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
2、察尔森风电场A032#传动链返厂维修服务合同、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业绩补充材料、业绩补充材料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昊 电话:010-********
邮箱:********@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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