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卫生职业学院通信公司场地租赁经营服务项目重1标段2成交结果公告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通信公司场地租赁经营服务项目重1标段2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CCG******
二、项目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通信公司场地租赁经营服务项目重1(标段2)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767号
中标(成交)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通信公司场地租赁经营服务项目重1(标段2) 服务范围:标段2为第一食堂东南外角楼梯间约25.53㎡的场地。 服务要求:主要从事手机经营,话费充值,国内通讯基础设施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服务时间:2年(1+1)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向东(组长)、邓斌菊、张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都市华庭西区9栋18层,联系方式:155*****8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大学城学府大道160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电话:13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建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都市华庭西区9栋18层
联系方式:15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业主)、 张建国(代理机构)
电 话: 136*****002(业主)、155*****888(代理机构)
标签: 场地租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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