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交警支队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德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宁德市公安交警支队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德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MJH[DY]*******

二、合同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德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MJH[DY]*******

四、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德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德市公安交警支队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88号

联系方式:0593-*******

供应商(乙方):宁德市交通综合考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66号

联系方式:139*****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宁德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 1(项) ¥1,000,000.00 ¥1,000,000.00 1、考试场地设置和考试系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公共安全最新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等要求。2、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置、设施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标准都必须符合相关要求,符合宁德市公安局发布的《宁德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2023年-2026年)》要求。 3、考场应当提供考试场地(含设施)候考区域、待考区域、主控区域、考试系统(接入考试监管系统)、考试车辆(含设备)、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及相关附属服务,采购人只负责向考场派遣考试员,承担考试及考试过程的监管工作。4、考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拥有考试场地建设用地的所用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5、考试场内的考试项目必须无损,不得人为做标识、标记,从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合同金额: 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2日至2027年08月21日

履约地点: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66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宁德市公安交警支队

2024年0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社会化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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