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中标
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中标
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岗集镇标注化厂房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发改服〔2022〕127号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C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CGZ*****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岗集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98亩,总建筑面积约*****.62平方米。位于长丰县岗集镇,南至外环西路,西至岗集镇工业社区,东至合肥安运物流有限公司家电仓储基地。项目因胡庙路分隔为东西两地块。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生产厂房、物流仓库、研发楼、办公楼、动力中心、门卫等;建设园区配套道路及地面硬化铺装、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环卫、绿化等配套公用工程,属于工程设计加施工工程总承包。
2.7 合同估算价:*****.66万元
2.8 计划工期: 3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生产厂房、物流仓库、研发楼、办公楼、动力中心、门卫等;建设园区配套道路及地面硬化铺装、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环卫、绿化等配套公用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2024年08月21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评定分离)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C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1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罗塘乡,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零肆佰伍拾捌万壹仟陆佰零伍元陆角叁分(*********.63元)
质量:合格
工期:3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安城投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6号北城创孵C265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零陆佰零壹万壹仟柒佰捌拾壹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碧水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72号,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8号设计大厦,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6号合肥北城创孵中心6D-252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零陆佰肆拾贰万零肆佰零叁元零玖分(*********.09元)
质量:合格
工期:3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安徽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和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南角合肥北城双创中心北楼1201室,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215号,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3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零陆佰陆拾贰万肆仟柒佰壹拾叁元玖角贰分(*********.92元)
质量:合格
工期:3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安徽润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包河花园A22号楼,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紫云路7822号紫云广场B座,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双凤智谷科技产业园科创实验楼1203-18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零柒佰零叁万叁仟叁佰叁拾伍元伍角捌分(*********.58元)
质量:合格
工期:3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幢
联系人:李洋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张庆媛
公示期: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22日
0天0小时19分4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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