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做好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做好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1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62号)要求,为确保中选(备选)结果按期落地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备选)药品信息维护与增补挂网
(一)信息维护与代码绑定
2024年8月25日前,未挂网药品的中选(备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按照中选(备选)药品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2),完成信息维护与代码绑定工作。中选(备选)注射剂产品,按照单支包装的医保代码进行维护和信息绑定。
已挂网药品的中选(备选)企业,2024年8月25日前绑定现有产品代码,无需重新维护产品信息。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二)挂网信息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8日。请企业认真核对中选(备选)供应清单产品信息与维护的产品信息是否一致,产品代码是否有误。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质疑信息。
(三)挂网信息公布
2024年8月29日公布中选(备选)药品挂网信息。
二、中选药品网上维护配送关系及签订购销合同
(一)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各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进入“药品交易”模块,选择“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帮助”模块“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
维护配送关系时间:2024年8月29日—9月8日。
(二)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模块,选择“带量合同管理”菜单,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帮助”模块“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
签订购销合同时间:2024年8月29日—9月8日。
三、中选结果执行
中心将于2024年9月8日将中选(备选)药品价格进行统一调整,2024年9月10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挂网、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期顺利实施。
附件:
1: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xlsx
2: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备选产品供应清单.xlsx
2024年8月22日
普通附件: | 1: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xls 2: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备选产品供应清单.xls 3:中选和备供药品资质维护与代码绑定操作手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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