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住建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住建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磋-2024-14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住建局2023-2024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鹿财竞磋-2024-14-1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郑州市丰乐路4号 509,9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鹿邑县住建局 2023-2024 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365日历天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进才、陈要三、魏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8,66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94-*******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鹿邑县宋河大道与卫真路交叉口
联系人:薛林
联系方式:15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
联系人:王森
联系方式:183*****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林
联系方式:159*****345

标签: 能效提升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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