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中桥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遵义市中桥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中 标 公 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桥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中桥原水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8月30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报 价(万元) | 105 | 总分 | 73.4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水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报 价(万元) | 109 | 总分 | 41.9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华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报 价(万元) | 109 | 总分 | 38.38 | |
公 示 期 |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5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遵义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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