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单位选取采购结果公示第三次第1包
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单位选取采购结果公示第三次第1包
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单位选取成交公示
(2024-JCJNXX-G4001)
本招标项目“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单位选取”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9:30开启询价文件,经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清单编制成交候选人: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
清单审核成交候选人:北京国贸精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清单编制成交单位,北京国贸精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清单审核成交单位。
四、公示有效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七、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B座2010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5*****631
电子邮件:dfht2021@126.com
2024年8月22日
标签: 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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