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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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园林路164号

联系方式:041*****612

供应商(乙方):鞍山邦宸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荣誉街17号

联系方式:139*****9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在每周三15时前提供下周菜谱,保证一周菜谱不重复使用,菜色按季节交替变换,所含营养素全面。并按采购人规定的伙食标准、份量进行操作,做到卫生、可口、味美、健康、营养。(2)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3)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4)制作的菜肴要保证质量统一、口味丰富,体现出色、香、味、形的同时要融入几大菜系口味的变化。(5)食品加工制作时对投料数量、制作质量、完成标准要有相应的规定要求及流程。(6)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7)制定合理的食品和原料采购计划,杜绝浪费。严把原材料进货的质量关,对购入的食品和原料应逐项检查,核对品种、数量无误方可入库。不足量、不合格、发霉、变质、腐烂的食品和原料,一律不准入库。(8)食品和原料入库后应分类存放,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食品和原料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检查,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和原料腐烂变质应及时处理。(9)存放食品和原料的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10)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做好48小时食品留样,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按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好各项记录。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11)安排专人做好食堂菜品、物品接收和库房管理工作,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730,000.00元

合同金额:2,73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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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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