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cus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Trima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中标结果
Amicus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Trima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中标结果
Amicus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T-********-***-01
青岛市中心血站(甲方)所需Amicus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货物名称) 经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T-********-***(项目编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一)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明细表,下同)。
合同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 (万元) | 制造国 和厂商 |
1 | Amicus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 | 费森 | R4R2316 | 3600 | 809 | ¥291.24 | 美国 费森尤斯 |
合计 | (大写)贰佰玖拾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00元 |
(二)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服务。项目要求:
1、Amicus血细胞分离机配套管路是原装进口管道,无菌和非致热液体通道,采用医用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2、Amicus管道:针头可以更换,与AMICUS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使用,含足够配套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Amicus管道:密闭耗材,使用耗材所采集的血小板有效保存5天,采集成品为去白细胞血小板。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贰佰玖拾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
五、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00元 预算外资金0元 自筹资金0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以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采购方订货信息分批订货,财政资金到位后,初次使用的货物在首批货到验收合格后4个月由财政直接支付,其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后3个月由财政直接支付;其余货物分批订货,分批支付。
七、包装及运输
(一)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二)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交货日期、地点:
(一)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后按需方要求电话确认后4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青岛市中心血站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检验
货到后,甲方按合同或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合同或订单要求为准。
十、质量保证
(一)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二)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一、售后及其他服务
(一)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十二、环保和安全要求
(一)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二)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四)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仍未送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五、不可抗力
(一)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三)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四)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六、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十七、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一)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十八、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一)《售后服务一览表》(附件一)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附件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供货商廉洁承诺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 ,青岛市财政局一份。
(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经青岛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后生效。
甲方: 青岛市中心血站 乙方: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万紫巷支行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售后服务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须加盖单位公章):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号:T-********-***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质包期限 | 自出厂之日起两年内 |
2 | 质量保证 | 1、进口产品、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有完善的耗材报损流程,并设有24小时售后免费服务热线电话支持。 3、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进口产品注册证,每批耗材提供出厂时的质检报告。 4、运输过程中保证达到规定的环境温度。 |
3 | 培训方式 | 耗材到位后,安排现场操作、安装培训。 |
4 | 响应时间 | 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维修完毕。 |
5 | 售后服务 | 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权负责 |
6 | 售后服务机构 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 北京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广场10层 服务热线电话:***-******** |
7 | 其它说明 | 东区协调人:张玉杰150*****718 临床技术支持:董铭泉137*****147 维修工程师:李磊186*****292 |
附件二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青岛市中心血站:
我公司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对所提供Amicus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提出如下承诺及措施:
1. 我方确保所订产品与目录技术指标一致。
2. 严格执行产品储运要求,为客户提供符合中标产品技术指标要求的合格产品,全心全意为采购人在造福人类健康的事业上服务。
3. 我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 厂家售后服务免费服务热线24小时响应客户提出的技术咨询,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必要时负责协调厂家共同解决产品相关的技术问题。
5. 买方如发现产品的品质、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外在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妥为保管该产品,并于收到货物之日起10日内向我方提出书面异议;对于合同产品的质量问题的异议应在发现问题后一周内向我方提出。如买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6. 公司有专业的人员定期进行用户巡访,解决用户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7. 现场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8. 其他未尽事宜友好沟通,确保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附件三
供货商廉洁承诺书
为规范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与青岛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甲方)招投标活动、采购活动及合同签订的规范履行,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在各个环节发生行贿等违纪违法现象,乙方在与甲方签定购销合同时,同时承诺如下:
一、在甲方实施的任何环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任何人员行贿,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旅游、会务座谈、外出考察、健身娱乐等项目而支付应由甲方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二、不与甲方任何人员及其亲属共同从事与双方业务相关的各项买卖及中介活动,不转包、违法分包项目。
三、不与其他竞标(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标(卖)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不私下接触甲方任何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标(卖)活动。
五、积极配合甲方纪检、审计、信访、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六、甲方任何人员若有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纪委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
七、若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次合作项目(如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立即中止合同执行);情节严重的,列入甲方对外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对象,三年内禁止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所有招投标活动、采购活动等事宜。
八、本承诺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可生效。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和采购职能部门与乙方供应商各留存一份,注意留存,检查备用。
甲方:青岛市中心血站 乙方: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Trima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T-********-***-02
青岛市中心血站(甲方)所需Trima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货物名称)经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T-********-***(项目编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青岛布瑞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一)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明细表,下同)。
合同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 (万元) | 制造国 和厂商 |
1 | 血液成分分离管路 | Trima | 80300(双份) | 1000 | ¥808.7 | 80.87万 | 制造国:美国 厂商:TERUMOBCT |
2 | 血液成分分离管路 | Trima | 80330(单份) | 400 | ¥808.7 | 32.348万 | 制造国:美国 厂商:TERUMOBCT |
合计 | (大写)壹佰壹拾叁万贰仟壹佰捌拾元整(小写)¥*******元 |
(二)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服务。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贰仟壹佰捌拾元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
五、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00元 预算外资金0元 自筹资金0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以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采购方订货信息分批订货,财政资金到位后,初次使用的货物在首批货到验收合格后4个月由财政直接支付,其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后3个月由财政直接支付;其余货物分批订货,分批支付。
七、包装及运输
(一)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二)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交货日期、地点:
(一)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后按需方要求电话确认后15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青岛市中心血站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检验
货到后,甲方按合同或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合同或订单要求为准。
十、质量保证
(一)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二)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一、售后及其他服务
(一)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十二、环保和安全要求
(一)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二)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四)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仍未送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五、不可抗力
(一)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三)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四)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六、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十七、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一)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十八、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一)《售后服务一览表》(附件一)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附件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供货商廉洁承诺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 ,青岛市财政局一份。
(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经青岛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后生效。
甲方: 青岛市中心血站 乙方:青岛布瑞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696
电 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售后服务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须加盖单位公章):青岛布瑞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号:T-********-***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质包期限 | 自出厂之日起两年内 |
2 | 质量保证 | 1、进口产品、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有完善的耗材报损流程,并设有24小时售后免费服务热线电话支持。 3、签订合同后根据客户要求电话确认以约定时间交货,交货地点为青岛市中心血站。 4、运输过程中保证达到规定的环境温度。 |
3 | 培训方式 | 自主要检测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保证至少一名厂家技术工程师20天以上现场服务,全面提供操作和维修技术培训,直到科室操作人员熟练为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操作使用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日常维护保养,协助使用人员完成简明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的制定,保证医学工程人员熟练掌握维护保养及基本维修技能。 |
4 | 响应时间 | 维修工程师5分钟内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配件24小时到位,48小时内排除故障。 |
5 | 售后服务 | 泰尔茂比司特产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6 | 售后服务机构 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 青岛布瑞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福州北路118号2单元2104户 客服部免费服务电****-******** |
7 | 其它说明 | 机器每月免费维护和校准一次 |
附件二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青岛市中心血站:
我公司青岛布瑞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所提供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提出如下承诺及措施:
1. 我方确保所订产品与目录技术指标一致。
2. 严格执行产品储运要求,为客户提供符合中标产品技术指标要求的合格产品,全心全意为采购人在造福人类健康的事业上服务。
3. 我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 厂家售后服务免费服务热线24小时响应客户提出的技术咨询,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必要时负责协调厂家共同解决产品相关的技术问题。
5. 买方如发现产品的品质、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外在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妥为保管该产品,并于收到货物之日起10日内向我方提出书面异议;对于合同产品的质量问题的异议应在发现问题后一周内向我方提出。如买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6. 公司有专业的人员定期进行用户巡访,解决用户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7. 现场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8. 其他未尽事宜友好沟通,确保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附件三
供货商廉洁承诺书
为规范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与青岛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甲方)招投标活动、采购活动及合同签订的规范履行,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在各个环节发生行贿等违纪违法现象,乙方在与甲方签定购销合同时,同时承诺如下:
一、在甲方实施的任何环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任何人员行贿,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旅游、会务座谈、外出考察、健身娱乐等项目而支付应由甲方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二、不与甲方任何人员及其亲属共同从事与双方业务相关的各项买卖及中介活动,不转包、违法分包项目。
三、不与其他竞标(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标(卖)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不私下接触甲方任何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标(卖)活动。
五、积极配合甲方纪检、审计、信访、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六、甲方任何人员若有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纪委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
七、若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次合作项目(如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立即中止合同执行);情节严重的,列入甲方对外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对象,三年内禁止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所有招投标活动、采购活动等事宜。
八、本承诺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可生效。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和采购职能部门与乙方供应商各留存一份,注意留存,检查备用。
甲方:青岛市中心血站 乙方:青岛布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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