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融媒体中心申请购置电视高清播出设备项目合同公告
长葛市融媒体中心申请购置电视高清播出设备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葛财磋商采购-2024-17-A | ||||||||||||
二、合同名称:长葛市融媒体中心申请购置电视高清播出设备项目 | ||||||||||||
三、项目编号:葛财磋商采购-2024-17 | ||||||||||||
四、项目名称:长葛市融媒体中心申请购置电视高清播出设备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长葛市融媒体中心 | ||||||||||||
地址:长葛市东区10号楼 | ||||||||||||
联系人:程红亮 | ||||||||||||
联系方式:******* | ||||||||||||
2.供应商(乙方):长葛市葛天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中型 | ||||||||||||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东区葛天大道北侧3号楼14楼 | ||||||||||||
联系人:张亚利 | ||||||||||||
联系方式:159*****876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 元 | ||||||||||||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长葛市融媒体中心购置电视高清播出设备项目,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到甲方指定的长葛市东区10号楼,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乙方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项目完成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应于7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项目完成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元。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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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9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8月23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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