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顶面、墙面、地面维修;诉讼服务中心厕所改造及管道维修;审判楼灯具维修更换项目成交公告

尼玛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顶面、墙面、地面维修;诉讼服务中心厕所改造及管道维修;审判楼灯具维修更换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尼玛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顶面、墙面、地面维修;诉讼服务中心厕所改造及管道维修;审判楼灯具维修更换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尼玛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6: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刚 李贝 麦琪
总成交金额 ¥4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1-*******
采购单位 尼玛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尼玛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4*****111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区北区六排四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188*****366

一、项目编号:XZTZ******(招标文件编号:XZTZ******

二、项目名称:尼玛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顶面、墙面、地面维修;诉讼服务中心厕所改造及管道维修;审判楼灯具维修更换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尼玛县九紫东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那山地区尼玛县新华路南方玻璃厂4号

中标(成交)金额:4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藏尼玛县九紫东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尼玛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顶面、墙面、地面维修;诉讼服务中心厕所改造及管道维修;审判楼灯具维修更换项目 尼玛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顶面、墙面、地面维修;诉讼服务中心厕所改造及管道维修;审判楼灯具维修更换(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个月 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刚 李贝 麦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执行,按成交价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玛县人民法院     

地址:尼玛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84*****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区北区六排四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88*****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91-*******

 

标签: 管道维修 服务中心 科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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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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