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科技创新项目支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
示
(招标编号:CYG0501011120240017)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科技创新项目支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0.120000 万元,质量:
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投标报价:201.000000 万元,质量:符合
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3.300000 万元,
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
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钱维章/;
中标候选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云绍峰/;
中标候选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泽尘/;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
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北大街 198 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421-26391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 152-3 号
联 系 人: 隋立栎
电 话: 0421-3907799
电子邮件: lnhd779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