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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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滨河北路10号

联系方式:151*****333

供应商(乙方):辽宁煜恒展鹏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崔东路

联系方式:138*****3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配送食材要求1、蔬菜类(土豆、西红杮、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等蔬菜类食材)。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2、肉食类(排骨、牛羊肉等)。质量要求:所有肉类要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要保证肉类食材的新鲜,无变质现象,禁止配送僵尸肉和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3、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4、豆制品(豆腐、干豆腐、素鸡等)。质量要求:豆制品成品必须新鲜,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法。5、家禽类(冷鲜家禽等)。质量要求:保证家禽肉类的来源渠道合规合法,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要保证配送家禽食材的新鲜。6、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7、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农药残留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8、佐料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三)供应食材质量要求1、供货商所提供的食材的品牌、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符合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的食材数量、质量,必须经招标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多次供应不合格的食材,或因配送的食材不合格造成人员中毒等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或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提供的各类食材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检测标准,食材来源要有可追溯性。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提供相应辅助服务。由于食材质量问题或超过送货时间造成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追究其责任,如不能提供规定品牌或要求的货物须向招标人通报,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可配送同品质、无质量问题的食材。3、供应商须提供所有配送食材的质量保障的相关资料或货物来源证明,保证食品安全责任可追溯(如: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证书、食品检测报告、物资储备条件、购货凭证、出库清单、运输车辆等)。(四)履约保证1、投标人被确定为供货商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供应商的配送食材的价格应低于市场同产品、同质量食材价格的5%。3、供货商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任何部分、任何权利、利益或责任转让,委派,许诺,或安排给其他人,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00,000.00元

合同金额:8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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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职工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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