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中标结果

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中标结果

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6日

2024年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

合作协议

甲方: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乙方:央广交通传媒(湖南)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年 7 月23 日

2024年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乙方: 央广交通传媒(湖南)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甲方2024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总体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二、承接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

1、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整体宣传工作,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和中国交通广播为主平台,通过网络、广播及其融媒体平台,最大限度覆盖国内国际舆论场,并辅之其他平台。活动宣传从7月开始,持续全年,将分节点、有步骤地进行宣发。通过核心平台宣传、预热活动宣传、媒体资源宣传三大板块的宣传布局,实现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的宣推目标。

(1)核心平台宣传:国际在线关于本项目宣传的专题搭建、国外在湘友人短视频录制、多语种推广、海外新媒体平台推广、信息发布;中国交通广播关于本项目专题搭建、广播宣传、融媒体宣传。

(2)预热活动宣传包括:“爱我邵阳 全民打call”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全媒体大赛活动及大会新闻发布会活动期间的整体宣传,向社会大众介绍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整体情况和筹备进展情况。

(3)媒体资源宣传:包含传统媒体宣传、自媒体宣传、信息宣传。此部分将大会整体宣传分为活动预热期、活动执行期、活动发酵期三大阶段。

2、宣传活动的协助组织执行

(1)“爱我邵阳 全民打call”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全媒体大赛活动:协助甲方开展活动,包括活动公告撰写、宣传海报设计、评委邀请、奖金发放等工作;拍摄制作一部3分钟以内的城步文旅参赛片,包含文案脚本、拍摄、配音、后期制作等;拍摄一部城步代表人物打call视频,2分钟以内,邀请当地名人名家或各行业优秀代表,在具有代表性的背景环境中,录制当地文旅推介语录,包含文案脚本、拍摄、配音后期制作等;将邵阳各县市区人物打call拍摄视频混剪成一部时长约8分钟以内的总视频,包含配音、后期制作等。

(2)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新闻发布会活动:协助甲方开展活动,包括发布会场地的选定、活动流程的制定、现场氛围布置、媒体邀约等工作。

3、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活动的现场直播及10家平台推流。

以上服务具体详细方案见附件2《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方案》,具体执行以附件1《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报价表》为准。

三、项目履行期

本项目履行期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具体宣传及活动履行日期详见附件2《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方案》。

、合同费用及付款

1、合同含税总价包干为¥*******.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陆仟玖佰玖拾圆整),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服务发生的人工费、物料费、宣传费、策划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印制费、管理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具体以附件《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报价表》为准。

项目实际执行中,如因甲方要求产生附件《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报价表》之外的增项内容,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结算和支付。

2、合同支付: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百分之四十作为预付款,即¥******.00(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捌仟柒佰玖拾陆圆整);2024年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即¥******.00 (大写:人民币肆拾万肆仟零玖拾柒圆整);所有活动及宣传执行完毕后,乙方提供总结报告和执行资料,最终通过大会组委会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即¥******.00 (大写:人民币肆拾万肆仟零玖拾柒圆整)。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3、支付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转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央广交通传媒(湖南)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马栏山支行

账 号:430*****513*********

纳税人识别号:914*****325******E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大厦10层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

4、如实际执行中非乙方原因产生增项费用,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结算,甲方一并向乙方支付结算差额。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2、甲方对本合同项下乙方发布资料享有审查权,乙方发布资料均应经甲方审定后方可交由相关媒体审核发布。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日期内履行审查义务,否则造成相关损失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甲方负责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主流及商业、行业媒体宣传发布的指导、协调事项;红网、新湖南、华声在线、邵阳市级媒体、邵阳其他县市区融媒体中心相关账号的宣传发布。

4、“爱我邵阳全民打call”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全媒体大赛活动,甲方负责对内容进行整体把关和评委人选最终敲定,提供评委评选场地、拍摄视频素材支撑、协调拍摄场地及出镜人员,以及参赛视频作品收集、内容审定工作。

5、新闻发布会活动,甲方对活动进行总体把关,为乙方提供活动相关素材资料,便于乙方进行二次加工,乙方所出物料须由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下单制作。甲方负责确认出席领导、协调活动场地及媒体邀约指导工作,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开展,维护活动现场安全、医疗保障。

6、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活动期间,为确保活动直播效果,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开幕式活动方的现场执行工作。

7、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合同内所规定的服务项目。

2、乙方负责主传播阵地的发布工作,以及主流及商业、行业媒体、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博主的邀约及宣传发布执行,方案中媒体资源为双方拟定名单,如遇档期冲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后替换为同级别媒体及博主。

3、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务、保险、食宿、交通以及安全管理、经济纠纷等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

4、“爱我邵阳全民打call”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全媒体大赛活动中涉及选手奖金和评审费的金额均为含税金额,乙方不承担相关个人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乙方配合甲方开展活动组织工作,并负责本活动所涉及的视频拍摄制作及宣传工作。

5、新闻发布会活动,搭建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护好施工场地,做到不因施工给现场环境、设施造成损坏,同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自身工作人员以及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活动的直播和10家平台推流,如因开幕式活动执行导致的直播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甲方不得因此扣除直播和推流相关合同款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对在本次合同履行过程中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等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八、知识产权

1、 乙方保证本项目非甲方指定的人物角色、内容情景、立意创意等均为自身智慧成果或经过授权后合法使用,不存在抄袭、剽窃、复制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2、甲方将所有费用结算完毕之后,本项目有关的作品、成片、创作素材的著作权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收益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非盈利目的的行业评奖、作品展等不受本合约权限制。

3、乙方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改编权、汇编权。乙方行使修改权、改编权、汇编权时,不得歪曲、丑化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形象,不得与党政的性质、宗旨、政策等相悖;如有上述情形,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4、乙方不得因盈利目的擅自将项目重装、改作、公开展览或展示。甲方如认为内容有修改或另行制作之必要时,应当通知乙方并优先考虑委托乙方处理。

5、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意第三者使用项目所使用的设计形象。

九、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军事因素等,包括但不限于本节所指的法律渊源重大变更,洪水、地震、沙尘暴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收征用以及军事任务、军事政策及军事行为的变更等。

2、 若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含函件、微信、QQ等)通知对方。

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4、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时间延迟时,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相应顺延。

6、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项目延迟或部分项目取消或协议终止,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并对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予以确认和支付。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及时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违反协议而取消本合约,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本合同约定的总费用的30%违约金,并对守约方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但一方因对方明显违反合同约定,经履行提醒义务后对方仍不改正,则该方(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对方(违约方)应按本条第六点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外,乙方有义务按合同商定期限如期交付,乙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逾期交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逾期交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含税总价的30%。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交付,交付时间顺延,逾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外,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逾期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并在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外,有权按照合同含税总价款的30%计算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六条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导致的违约外,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等费用。

7、如在执行过程中乙方有执行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的行为,甲方在明确告知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乙方逾期未整改完成,甲方有权按协议包含的所有附件中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视影响情形,扣除相应费用(需考虑报价表优惠折扣比率)。如因乙方执行落实不到位,给甲方造成较大影响,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项目失信黑名单。

一、协议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变更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书面协议之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或约定事由,造成合作双方严重损失,经合作双方特别商议,可以提前终止协议或解除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包含5份附件:《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报价表》、《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方案》、《“爱我邵阳,全民打CALL”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全媒体大赛活动方案》、《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媒体资源一览表》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行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2024第三届邵阳旅游发展大会宣传推广合作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2024 年 7 月 23 日

乙方(盖章):央广交通传媒(湖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2024 年 7 月23 日


标签: 旅游发展 宣传推广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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