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长乐公园节水型公园创建服务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长乐公园节水型公园创建服务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长乐公园节水型公园创建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长乐公园节水型公园创建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截至公告期结束,从服务单位综合实力、信誉、服务质量等方面以“择优选择”为原则,选定深圳市清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供应商。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招标方式为直接确定供应商,按定标原则深圳市清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清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4.8860(万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符合合格标准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直接确定供应商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人民路34号 联系人:姚庭佳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8月26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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