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岭水库库底清淤星潭段一号湖泊砂石至大山加工点运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牛岭水库库底清淤星潭段一号湖泊砂石至大山加工点运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JXCT-JZSS-FW-GK-*******
二、项目名称:牛岭水库库底清淤(星潭段一号湖泊)砂石至大山加工点运输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泓鑫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下坊村安置点门面房十九、二十号;
成交金额:17.56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牛岭水库库底清淤(星潭段一号湖泊)砂石至大山加工点运输项目 服务范围:发包文件要求的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金额:*****.48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名称:泾县建投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563-*******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63-*******
2024年8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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