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第六批节水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复核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安区第六批节水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复核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26 16:17
金安区第六批节水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复核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WH-********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第六批节水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复核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泽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磨子谭路小义乌市场一期E区58-73号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名称:金安区第六批节水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复核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金安区第六批节水载体建设及金安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复核等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地 址:六安市皋城东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第三办公区11楼
联系方式:18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皖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队、曹工
电 话:180*****996、0564-*******
2024年8月26日
招标
|
安徽省皖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