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水运事务中心年沅水怀化段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怀化市水运事务中心年沅水怀化段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怀化市水运事务中心2024-2026年沅水怀化段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8-26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水运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源清流洁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水运事务中心2024-2026年沅水怀化段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对沅水怀化段上游至洪江市托口库区,下游至沅陵县毛泥湾以上 448.48 公里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及公务船产生的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油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小写:*******.00元(*******.00元/年)

金额大写:玖佰万元整(叁佰万元/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1

怀化源清流洁环保有限公司

怀化市水运事务中心2024-2026年沅水怀化段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项目

1项

*******元(*******.00元/年)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2026年。

范围:沅水怀化段上游至洪江市托口库区,下游至沅陵县毛泥湾以上 448.48 公里水域内。

方式:乙方负责对范围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收集其产生的污染物,其中生活垃圾分类上岸至生活垃圾点,生活污水和油污水通过多功能环保趸船或已建成的船舶污染物收集点上岸,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转运或处置。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度合同金额的50%,余款分三次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按30%、30%、40%比例拨付;第二年度及第三年度每年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度按当年合同金额的25%付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执行所发生争议及纠纷,应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8月23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水运事务中心 乙方:怀化源清流洁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代双青

委托代理人: 曹灿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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