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景区丰湖小店结果公示
西湖景区丰湖小店结果公示
交易信息 (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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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西湖景区丰湖小店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8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4-197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1589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9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4/8/21 11:21:42 | ||
成交人: | 严亮 | 成交价: | 0.6089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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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景区服务点挂牌招租方案 根据惠州市财政局惠财资[2019]9号文件要求,景区内经营的服务点必须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现对景区已到期7个服务点制定如下招租方案。 一、具体出租条件如下 (一)交易标内容: 1、西湖景区丰湖小店,经营范围:士多、茶庄、餐饮,实用面积:15.89㎡,招租底价100元/㎡,即1589元,竞标保证金*****元。 2、西湖景区小隐服务点2号,经营范围:文创产品、茶庄,实用面积:48.5㎡,招租底价50元/㎡,即2425元/月,竞标保证金*****元。 3、西湖景区小隐码头服务点3号,经营范围:士多、茶庄,实用面积:9㎡,招租底价70元/㎡,即630元/月,竞标保证金7500元。 4、西湖景区鳄湖西山路1号服务点,经营范围:茶庄,实用面积:211.13㎡,招租底价40元/㎡,即8445元/月,竞标保证金******元。 5、南门树亭服务点,经营范围:工艺品、玩具类,实用面积:6.92㎡,招租底价60元/㎡,即415元/月,竞标保证金4980元。 6、西湖景区飞鹅岭登山楼3号,经营范围:士多、制作广告牌、餐饮,实用面积:26.02㎡,招租底价100元/㎡,即2602元/月,竞标保证金*****元。 7、西湖景区飞鹅岭登山道4号,经营范围:零售、零食、冷热饮品,实用面积:18㎡,招租底价100元/㎡,即1800元/月,竞标保证金*****元。 8、以上标的面积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招租底价由我中心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确定,各服务点分别招租。 (二)服务点经营禁止事项: 1、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 2、禁止做非法活动。 3、未经允许禁止超经营范围项目经营。 4、经营场所必须对外开放经营,不得作私人会所。 5、仅限室内经营,公共场所(含门前走廊)严禁摆卖占用,涉及文化教育培训,表演活动经审批可以使用。 6、禁止经营对景区环境有污染的项目。 7、服务点禁止使用明火蒸煮食品。 8、食品加工禁止产生油污。 9、禁止经营售卖烧烤。 (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经营满6个月。没有经营满6个月提出申请撤租的属违约,合同终止,并处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在经营满6个月不足24个月的终止合同扣2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满24个月不足60个月的终止合同,扣1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期间乙方若需撤租,必须提前3个月向甲方申请。 (四)门前卫生五包。(注:卫生、绿化维护、公共设施、建筑物容貌、维护安全和秩序) (五)乙方经营必须了解物业现状和管线布置情况,不准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数量超负荷用电。 二、报名竞标人条件和要求 1、竞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竞标人可以是自然人、公司、企业和集体。 3、自然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必须要求在国内有合法的注册和无债务纠纷。集体必须有一人可承担法律民事责任和无法律纠纷。 4、竞标人必须遵守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景区环境,竞标人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要对所要竞标的经营场所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如现场勘查和经营范围、景区管理要求等,有异议或疑问者应在参加竞标前了解清楚,一经参与竞标,视为无疑问。 5、各服务点分开招租,每个报名人限中标一个服务点。如同一人中标2个及2个以上服务点的全部无效,保证金不予退回。 6、中标经营期5年,经营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10%收取,租金单价每年度递增5%,无装修免租期,各服务点每月须按经营面积收取垃圾清运费(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300元,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200元,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下100元),经营权严禁转让。经营期结束景区收回重新招租。 7、各服务点投标保证金按标的经营周期总额的20%收取。 8、项目中标5个工作日内(以成交日起计)必须与管理中心签订经营协议,过期视为弃标,竞标公司保证金不予退回。以上商铺正在营业中,如中标人(公司),以上商铺将延期15天交付使用)。 9、本次招租,景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严禁参与竞标。 10、9项中禁止参与竞标人(公司),由西湖景区管理中心审核,采取事后审核资质,本公告日之后变更经营范围的均为不符合竞标要求。经事后审核竞得人不符合竞价条件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11、竞标人(公司)应自行了解,勘查服务点的环境状况。(如中标后发现房屋破损等现象),由竞标人(公司)自行负责。 三、竞标人(公司)须知 (一)竞标人(公司)必须遵守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景区环境,竞标人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要对所要竞标的经营场所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如现场勘查:供水、供电、通信光纤布设和经营范围、景区管理要求等,有异议或疑问者应在参加竞标前了解清楚,一经参与竞标,视为无疑问。(景区只提供水源、电源,室内水电需由中标人重新布置安装,水电安装方案必须经过景区审核同意) (二)竞标人(公司)如需要悬挂经营招牌,必须申报景区审核同意,景区审核后方可悬挂经营招牌,如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悬挂,必须配合景区管理限时拆除经营招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三)特别提醒:竞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竞标的公司或个人直接缴纳,不能由第三方代替缴纳,否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竞价成交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中标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先前往西湖景区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携相关文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后与管理中心签订经营协议,过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合同视为弃标,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本次招租,景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欠费、中标弃标者等失信人员、与景区签订经营租赁合同未到期、欠费被景区终止合同者以及在银行征信记录不良者不得参与竞标。如经发现虚假响应参与者,取消其竞标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且恶意竞标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竞价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中标人或与中标人关联的主体及员工,关联人员以及中标范围顾客的人员发生伤害,死亡损害赔偿等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七)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市政动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需征用或拆除、改造租赁物、委托方企业改制需资产处置、收回已租赁标的物时,承租方无条件执行,本合同随即终止。委托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引起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含承租方在合约期内的合理合法改善及增设他物和装修等费用)。 八、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九、西湖景区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2-******* |
标签: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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