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兴城市人民法院安检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LNZX2024HW
*****XJ027)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兴城市人民法院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沈阳恒金安警用装备器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65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沈阳华泽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92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天:
中标候选人第27名:辽宁万河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授标报价:14.93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恒金安警用装备器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贵人:刘淑清1:
中标候选人(沈阳华泽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郑曼红2:
中标候选人(辽宁万河警用装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何秀芹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沈阳恒金安警用装备器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沈阳华泽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G辽宁万河警用装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恒金安警用装备器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
中标候选人(沈阳华泽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
中标候选人(辽宁万河警用装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蕖道和方式
邮箱:1 nzxxmgle@126,com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0429-
*******三、其他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三日
内,对以上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如对以上中标结
果有异议,请于有效时间内提出异议。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人民法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5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429-
*******电子邮件:
**********gq.c0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87-27号楼(
联系人:杨丽娜
电话:0429
*******电子邮件:1 nzxxmg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7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