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SD-CG2024-081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中标人:河南飞界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1.98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HSD-CG2024-0812
二、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08 月 15 日
四、评审日期:2024 年 08 月 26 日
五、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河南飞界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九州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南 50 米路西 441
号
3、成交金额: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 小写:
******.00 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1、 名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2、服务范围: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具体详见采购人要求所示全部内
容)。
3、服务期限:1 年(可视中标人服务情况续签合同,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评审专家名单:闫雷柱、宋福生、李桃增(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计算标准执行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质疑
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淇滨区芝麻官巷
联系人:刘国瑞
联系电话:
186*****5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惠晟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大赉巷与雪松巷交叉口老市政楼 3 楼 305 室
联系人:郭洁
联系电话:
186*****81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洁
电 话:
186*****811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淇滨区芝麻官巷
联 系 人:刘国瑞
电 话:
186*****5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惠晟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巷老市政楼 3 楼 302 房间
联 系 人: 郭洁
电 话:
186*****811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