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金阳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及配套设施合同公告

浏阳市金阳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及配套设施合同公告

浏阳市金阳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及配套设施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6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03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金阳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捷康医疗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及配套设施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脉动真空灭菌器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2 ******
2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2 ******
3 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器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4 脉动真空清洗消毒器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5 洁净蒸汽发生器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3 ******
6 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7 医用干燥柜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8 医用汽泡清洗机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9 医用煮沸消毒器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10 全自动单双级制水机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11 内镜清洗工作站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12 信息管理与追溯系统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13 极速生物培养箱(60分钟,高温追溯)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14 极速生物培养箱(60分钟,等离子追溯)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
15 清洗工作台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2 7000
16 清洗喷枪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6 6000
17 密封回收车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4 *****
18 双头洗眼器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880
19 污物清洗槽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4 *****
20 高压清洗机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技术要求 1 22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74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玖拾陆万肆仟伍佰零贰元柒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后设备及材料分项价格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75 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会使用完毕。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完工或者货物(服务)不能正常交付使用而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逾期1-5 日内按货款的0.5%/天扣除,逾期6-20 日内按货款的1%/天扣除,逾期21 日及以上扣除总货款的30%。如遇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延期不能正常交付,经采购人同意后,以协商结果为准。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交货方式:一次性交货。

(2)运输方式:通过物流发货至项目地。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核心设备全部进场经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无质量问题,30 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 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设备全部交付使用并经验收确认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剩余 10% 在设备验收合格 3 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30 个工作日内无息 一次性付清。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湖南捷康医疗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设备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5.2.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伍年。

5.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护、零件更换等全部免费。

5.2.4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甲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提供设备,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完整的、原装的正规行货,并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设备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5.2.5乙方保证其设备经过安装后,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程序: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 号文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 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5.3.2验收主体:甲方

5.3.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5.3.4是否邀请专家:■是□否

5.3.5履约验收时间:甲方自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

5.3.6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5.3.7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验收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验收

5.3.8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及其他相关标准

5.3.9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5.3.10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 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甲方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要求。

(2)乙方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价中,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及项目使用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及项目使用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5)乙方免费为甲方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

(6)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7)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5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免费开放所有不同品牌设备端口,并与追溯系统软件直接对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追溯系统与医院His系统、手麻系统、所有设备的接口费用以及其他硬件、服务器、交换机的配套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根据医院临床需求免费预留接口。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精细卫生均到位),合同总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所需深化设计费及所有设备、材料运抵采购人所在项目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含第三方检测、环保检测)直至交付使用的价格。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制的或外购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甲方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配套及辅助材料设备费、上货费、卸货费、进退场费、土建工程配套费(项目中的货物类 1%、工程类2%)、施工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净化系统检测检验费、接口费、劳务费、资料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并应包含从项目中标起到验收止(含保修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乙方的合同总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甲方使用的时间。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金城大道北侧。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万泰大厦第1栋15楼1502、1503、1504、1505、1506
法定代表人: 何卿 法定代表人: 邓小菊
委托代理人: 曾英英 委托代理人: 喻彩霞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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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及配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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