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26

  二、 项目名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与应用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与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誉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E一层水晶宫027号

  被投诉人1: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相关供应商: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诉讼,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未要求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和厂家技术资料,仅要求提供功能承诺,且招标文件中没有对核心产品要求必须“逐条实质性响应”或“实质性要求不可偏离”,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合格理由牵强、不合理。投诉事项二: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投诉事项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函的答复内容,与质疑事项明显不符,未对质疑函做出合理的实质性说明,未提供实施依据,有应付差事、糊弄的嫌疑。投诉请求:1、取消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评定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进行评分;2、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的法律责任。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投诉事项3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新乡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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