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宏圣科威公司设备2024年6月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采购二次发询中标公告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宏圣科威公司设备2024年6月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采购二次发询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240*****032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6-19 10:58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6-22 10:58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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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额定起重量5T,跨度28.5m | 1 | 台 | 2024-08-13 | 第一次采购 | ||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额定起重量5T,跨度13.5m | 1 | 台 | 2024-08-13 | 第一次采购 |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科威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1、报价为含税到货价,含13%增值税及设计、厂内试验、制造、检测、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包装、运输、培训、告知监检、注册等其它所有相关费用。2、国家调整税率时,此报价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调整总价。3、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生产厂家,若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此栏。
(二)*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单梁起重机销售、安装等。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5T桥式起重机械安装。3、投标人资质为起重机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经销商,为授权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书,说明授权区域、业务范围、质量和服务承诺等。
4、供应商报价时,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见发询附件3、4),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等。
(三)售后服务:1、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服务,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特种设备安装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前告知、安装监督检验、起重机注册登记等,注册完成后将设备安装手续作为验收文件交付买受人。2、设备质保期为一年,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致连续15天无法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供货时间规定: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送货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由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买受人根据资金情况于18个月内分期支付合同价款的90%,其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提供结算手续不全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运输方式:汽运到货,不接受物流提货,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七)交货地点:山西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科威公司。
(八)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出卖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交货地点。
(九)包装要求:1、出卖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压、防潮、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2、产品的包装物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出卖人承担因产品包装不合标准而导致的产品毁损风险。包装物不计费,不回收。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报价厂商必须填写《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并盖章上传,见发询附件。并对起重机安装告知、监检注册等做出说明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电话:0356-*******,电子监督邮箱:zbzzjtcgfgsjd@163.com。
2、晋 能 控 股 物 资 采 购 分 公 司 电 子 监 督 邮 箱 :jnkgwzcgjd@163.com。
3、宏圣公司监督邮箱:hsgswgb@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单位名称:晋城宏圣科威矿用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净瑞 137*****441
(十五)中选后按照我方合同模板签订。
(一)产品性能及使用范围:安装于生产车间内,使重物短距离的垂直提升和水平移动,用于生产中原材料和成品的装卸、转运作业。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不超过90%,供电电源:380V, 50Hz。
(二)执行标准:应满足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制造相关标准及使用技术要求。
(三)技术参数请详细阅读发询附件中技术要求并作出响应。(技术要求文件中涉及到的个别厂家的型号,仅用作技术描述和参考,报价人所投设备的参数和性能满足或高于技术要求文件指标,均视为有效报价)。供应商须上传技术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必须就技术要求文件中的相关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配置、供货范围等内容进行详细充分的描述,并按照证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及供货业绩)。技术响应文件内容不全的请在联机洽谈后24小时内补全,超期未提供的视为供应商放弃。
(四)验收标准:设备安装、注册完成后,按合同、技术协议、投标书及产品说明书等要求的标准,双方共同验收。2、根据技术要求提供设备相关技术资料。3、产品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须免费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要求的,将被取消供应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将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供应商资质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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