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罗财购〔2024〕17号

罗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罗财购〔2024〕17号

各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罗山县财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罗财字〔2024〕8号)和《罗山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1-5月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罗财购〔2024〕13号)文件要求,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随机抽取12家代理机构,14个政府采购项目作为检查对象。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领域是否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采购需求管理情况;代理费的收取情况;是否对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告知原因;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合同签订及中标通知书发放的运用情况;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评价;评标结束后几日内确定评标结果,结果公告发布后几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是否依法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2024年上半年从事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项目已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备案)。
三、监督检查结果
1、部分代理机构未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告知供应商未中标(成交)的原因;
2、部分代理机构未在合同签订及中标通知书发放中运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
3、个别代理机构未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标准收费;
4、个别项目招标文件未经过公平竞争审查。
四、处理意见
1、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代理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2、要求代理机构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代理服务专业性、规范性。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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