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结核分枝杆菌抗体、HIV1+2型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结核分枝杆菌抗体、HIV1+2型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 安徽 | 地区 | |
采购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
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韩工 0551-********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曼欣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见正文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结核分枝杆菌抗体、(HIV1+2型)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4AT481*****439)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曼欣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国药控股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8月29日17时30分。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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