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街道消防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沙街道消防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众盛智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2单元21层2132号 | 915,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众盛智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 | 金沙街道消防服务中心服务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何育琴、孙兴、陶咏孜(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3作为计算基准价,按差额定律累进法下浮20%进行计算:(1)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照1.5%计算;(2)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500万以内的减去100万后按照0.8%计算。金额合计后下浮25%后的金额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16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510*****210*********[2024]*****,预算品目:C******** 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青羊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服务范围:
本项目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负责金沙街道消防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提供专业化保障队伍,实现24小时值守。按要求配置专职人员,按管理制度要求,保障街道消防服务中心正常工作和值班值守,按照办事处安全、消防工作等安排,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开展街道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督改、消防宣传、灭火救援等工作,同时完成金沙街道办事处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下属的街道消防服务中心两处办公场所(场所配备的器材、耗材以及办公场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在采购人下属的消防服务中心配置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设队长、副队长、消防组长、消防网格员、文书等岗位,所有人员岗前应经健康体检和参加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培训。街道消防服务中心夜班不少于4人在岗(两处办公场所各2人),白班在岗人员不少于12人,具体数量由街道消防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节假日24小时驻场值班维保人员4人,实行轮班制。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增加相应的工作人员。供应商派驻人员上岗、撤回、变更均须由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执行(提交纸质材料),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前提下变更派驻人员。若有派驻人员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退回。供应商派驻人员薪酬发放等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制度为基础,以工作成效为参考发放。
(2)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和应急办的直接管理下完成消防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
(3)街道消防服务中心安全检查人员由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网格员担任,以组为单位(至少2人/组),由组长(供应商提供人员应两人一组,其中一人为组长)按照网格区域划分具体组织实施。
(4)消防网格员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并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或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若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比较严重,应当立即报告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理,同时报告街道应急办。
(6)发现初期火灾及其它危险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7)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责任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建立检查台账,并及时督促单位或责任人按要求整改,形成闭环。
(8)熟悉辖区场所、建筑物、道路、水源等情况,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加强消防业务学习,积极开展防灭火技能训练,配合街道和上级消防部门消防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9)配合街道和上级消防部门开展初期事故及火情处置、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火灾调查工作。
(1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相关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行。
2.值班值守要求
(1)消防服务中心的值班值守由消防服务中心队长全面负责日常管理。
(2)消防服务中心值班值守由组长带班,值班人员由消防服务中心人员构成,以组为单位实行全天24小时(即:当日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专人轮班值班,两处办公场所每班各由一组队员担任,每组不少于2人。未经相关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严禁脱岗。
(3)值班人员要礼貌接待来电来访人员,要及时接听值班电话,不得占用值班座机拨打、接听非工作电话,时刻保持警醒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期间不得在服务中心生火做饭,不得在值班室内会客,自觉维护服务中心环境、装备卫生,要安全节约用水用电。
(5)爱护服务中心设施装备,不得私自挪用、借用,防止丢失和损坏,掌握消防器材和电动车辆运行状况,保障日常巡查和出警需求;同时要做好耗材、出警情况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6)值班人员务必掌握警情智能终端系统使用方法,熟悉报警流程,熟悉辖区消防水源、区划信息、消防站点、重点单位情况,满足联系需求,快速调动应急力量实施救援。
(7)值班人员要做好辖区资源整合、联防联动的衔接,确保快速处置,减少损失,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消防服务中心实行交接班制度,班组与班组之间要现场办理交接班签字手续,包括值班、设备、卫生情况及其他需要移交办理的事项;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值班的,须报经队长签字同意。
(9)街道消防服务中心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到现场核实火警,并立即出动,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30分钟内形成文字报告报街道应急办。
3.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1)消防服务中心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和应急办的直接管理下完成消防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
1)每月对老旧院落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
2)每周对1个社区街面进行覆盖巡查(4周内社区不重复),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3)每月对辖区重点单位开展覆盖巡查,并做好建账管理和销号。
4)每季度对辖区单位开展实战演练一次,并制作实战演练记录表。
5)每月随机抽查2个排查整改过的小区。是否存在电瓶车乱停、乱充电,电线乱拉,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
6)每月随机抽查5家排查整改过的沿街门店。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配置不符合标准,占用疏散通道,控制室无人值班等情况。
7)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平均每人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30家。
(2)消防网格员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3)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4)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责任人必须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建立检查台账。
(5)发现存在安全消防隐患无法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4.宣传及培训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传,
(2)督促指导在社区小区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册、发放消防传单。
(3)组织消防服务中心队员用好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开展消防知识学习,每人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5)消防服务中心队员开展内部消防培训,每月1次培训。
5.供应商的能力和要求
(1)拟投入服务人员应参与过消防服务类培训,具有一定应急救援知识和消防隐患排查经验。
(2)公司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和详细的管理制度。
(3)具有紧急处理应急能力,比如火灾、自然灾害、水电气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治安安全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及措施等。
服务标准: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下属的街道消防服务中心两处办公场所(场所配备的器材、耗材以及办公场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在采购人下属的消防服务中心配置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设队长、副队长、消防组长、消防网格员、文书等岗位,所有人员岗前应经健康体检和参加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培训。街道消防服务中心夜班不少于4人在岗(两处办公场所各2人),白班在岗人员不少于12人,具体数量由街道消防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节假日24小时驻场值班维保人员4人,实行轮班制。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增加相应的工作人员。供应商派驻人员上岗、撤回、变更均须由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执行(提交纸质材料),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前提下变更派驻人员。若有派驻人员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退回。供应商派驻人员薪酬发放等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制度为基础,以工作成效为参考发放。
(2)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和应急办的直接管理下完成消防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
(3)街道消防服务中心安全检查人员由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网格员担任,以组为单位(至少2人/组),由组长(供应商提供人员应两人一组,其中一人为组长)按照网格区域划分具体组织实施。
(4)消防网格员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并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或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若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比较严重,应当立即报告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理,同时报告街道应急办。
(6)发现初期火灾及其它危险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7)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责任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建立检查台账,并及时督促单位或责任人按要求整改,形成闭环。
(8)熟悉辖区场所、建筑物、道路、水源等情况,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加强消防业务学习,积极开展防灭火技能训练,配合街道和上级消防部门消防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9)配合街道和上级消防部门开展初期事故及火情处置、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火灾调查工作。
(1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相关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行。
2.值班值守要求
(1)消防服务中心的值班值守由消防服务中心队长全面负责日常管理。
(2)消防服务中心值班值守由组长带班,值班人员由消防服务中心人员构成,以组为单位实行全天24小时(即:当日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专人轮班值班,两处办公场所每班各由一组队员担任,每组不少于2人。未经相关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严禁脱岗。
(3)值班人员要礼貌接待来电来访人员,要及时接听值班电话,不得占用值班座机拨打、接听非工作电话,时刻保持警醒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期间不得在服务中心生火做饭,不得在值班室内会客,自觉维护服务中心环境、装备卫生,要安全节约用水用电。
(5)爱护服务中心设施装备,不得私自挪用、借用,防止丢失和损坏,掌握消防器材和电动车辆运行状况,保障日常巡查和出警需求;同时要做好耗材、出警情况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6)值班人员务必掌握警情智能终端系统使用方法,熟悉报警流程,熟悉辖区消防水源、区划信息、消防站点、重点单位情况,满足联系需求,快速调动应急力量实施救援。
(7)值班人员要做好辖区资源整合、联防联动的衔接,确保快速处置,减少损失,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消防服务中心实行交接班制度,班组与班组之间要现场办理交接班签字手续,包括值班、设备、卫生情况及其他需要移交办理的事项;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值班的,须报经队长签字同意。
(9)街道消防服务中心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到现场核实火警,并立即出动,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30分钟内形成文字报告报街道应急办。
3.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1)消防服务中心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和应急办的直接管理下完成消防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
1)每月对老旧院落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
2)每周对1个社区街面进行覆盖巡查(4周内社区不重复),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3)每月对辖区重点单位开展覆盖巡查,并做好建账管理和销号。
4)每季度对辖区单位开展实战演练一次,并制作实战演练记录表。
5)每月随机抽查2个排查整改过的小区。是否存在电瓶车乱停、乱充电,电线乱拉,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
6)每月随机抽查5家排查整改过的沿街门店。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配置不符合标准,占用疏散通道,控制室无人值班等情况。
7)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平均每人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30家。
(2)消防网格员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3)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4)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责任人必须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建立检查台账。
(5)发现存在安全消防隐患无法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4.宣传及培训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传,
(2)督促指导在社区小区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册、发放消防传单。
(3)组织消防服务中心队员用好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开展消防知识学习,每人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5)消防服务中心队员开展内部消防培训,每月1次培训。
5.供应商的能力和要求
(1)拟投入服务人员应参与过消防服务类培训,具有一定应急救援知识和消防隐患排查经验。
(2)公司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和详细的管理制度。
(3)具有紧急处理应急能力,比如火灾、自然灾害、水电气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治安安全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及措施等。
名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7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8-********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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