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灵宝市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2、项目编号:LBGZ[2024]220-ZC152;灵教竞磋(2024)005号; HNLY/LB-2024-015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14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8月26日 |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LBGZ[2024]220-ZC152-1 |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经研究决定,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该项目由学校直接管理经营,采购人负责食堂食材采购、提供经营场所和所有炊事用具,供应商负责食材的加工、制作与销售,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有关用工服务。 | 灵宝市雄飞餐饮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振兴街86号 | ??2775.00 (人员月平均工资) | 元 | |
序号 | 名 称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服务标准 | ||
1 | 灵宝市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年12月29日修正)、2019 年2 月20 日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和 2021 年 8月13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茹进伟(组长)、王宝国、赵拥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进行计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灵宝市雄飞餐饮有限公司
联系人:貟宏飞
联系电话:138*****019
机构代码证:********MA46W71D6E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灵宝市第二实验初级中学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9*****689
联系地址:灵宝市北区富士路与崇德路交叉路口东北处
监督单位: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398-*******
代理机构: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1*****695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2单元8层803号
标签: 食堂劳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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