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司法局大楼信息系统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长宁区司法局大楼信息系统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区司法局大楼信息系统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长宁区司法局大楼信息系统建设
预算编号:0524-********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区司法局大楼信息系统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配套长宁区司法局司法大楼的改造建设,长宁区司法局司法大楼信息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以下子项:排队叫号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司法办案区同录系统、司法业务多功能会商讨论系统、档案库房智能管理系统 5个新建的信息系统,还包括原有行政复议智慧听证及远程调解系统、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司法业务综合指挥系统、智慧社矫系统的搬迁及升级改造。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完整如下: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及其报价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内部采购编号:ZC********。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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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楼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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