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梁溪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优胜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1******MA1MBUP50L | 无锡市新吴区新光农贸市场三楼13 | 88.19(均分制) | ******.6元 |
服务类 |
名称:梁溪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为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主要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食堂厨房保洁、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考核合格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考核合格要求。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下列费率计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9449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钟明
电话:051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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