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资产管护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资产管护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资产管护项目(二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融安县水库和易地搬迁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 | 融安县水库和易地搬迁服务中心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维护 1#、2#、3#、4#、 6#、8#、9#、11#、13#、39#、40# 栋楼屋面:更换屋面防水隔热 及保护层面积约 *****.83 m2、女儿墙压顶及 女儿墙内侧翻新;2.维护 20#、38#、39#、40#栋楼排污管网,更换 DN400 波 纹管 363.9 米,翻新检查井 53 个;3.维护融城 A 区道路,翻新硬化 20cm 厚 约 1704 m2;维护康欣 B 区道路,翻新硬化 20cm 厚约 704m2。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 开标地点 | 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齐心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齐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9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游绍菊(注册编号:桂245*****7238;身份证号:**************262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龙燕凌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 ;身份证号: **************23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融安县雅瑶乡农产品( 罗汉果 ) 深加工项目 二期建设 2.泗顶镇儒南村拉井屯现代农业蔬菜大棚工程 3.泗顶镇山贝村三所屯千亩金桔示范基地建设(一期)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十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8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青峰(注册编号:桂245*****8917;身份证号:**************04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长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8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俐(注册编号:桂245*****2431;身份证号: **************406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柳城县扶贫车间(微车间)项目建设 2.柳南区酸豆角仓储分拣场建设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 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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