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经济开发区柳林河段龙门冲堤段挡墙及桥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霍山经济开发区柳林河段龙门冲堤段挡墙及桥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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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8-28 10:35
一、项目编号:JSJY111*****227*****
二、项目名称:霍山经济开发区柳林河段(龙门冲堤段)挡墙及桥工程
三、成交信息
承包人名称:安徽润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下符桥镇沈家畈村大松墩组
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万柒仟陆佰伍拾捌元贰角
(小写:¥*******.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霍山经济开发区柳林河段(龙门冲堤段)挡墙及桥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何超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5307)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万全、李青、陈家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发包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承包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舒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0564-*******。
若承包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发包项目活动的承包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称: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0564-*******
2、发包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舒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淠源西路4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64-*******
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
舒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机构)
2024年8月28日
标签: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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