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资产采购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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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ZCQ-2024-48 1.2项目名称: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00元 1.4最高限价:*******.00元 1.5采购需求:合同买卖案件全过程代理,包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 1.6服务内容:(1)为采购人大宗贸易纠纷(买卖纠纷)案件提供咨询服务、编制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2)作为采购人的代理人,代理采购人大宗贸易纠纷(买卖纠纷)案件全过程,包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若有); (3)处理采购人与该案件相关的法律咨询事项。 1.7合同履行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1.8合同履行地点: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履行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承揽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参加投标的应当由总所出具授权书。 2.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政府或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业绩5例以上; 2.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4成立时间满十五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律所拥有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具有大宗贸易纠纷(买卖纠纷)案件胜诉案例; 2.5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6团队人员要求: ①受指派的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组建不少于5人稳定的专职律师服务团队,主办律师须律所合伙人且应连续执业时间10年以上,协办律师均应连续执业6年以上; ②主办律师须具有大宗贸易纠纷(买卖纠纷)案件胜诉案例业绩。 2.7律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申领时间:2024 年08月28日至09月03日,每日上午09 :30 至12:30,下午15:30至17:30。 3.2申领地点: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3.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内容及范围、委托期限)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3.4申领方式 方式一: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qq.com。 方式二:现场发售。有意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3.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须将报名材料胶装装订成册后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未通过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3.6招标文件售价:85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请以对公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 3.8标书费交款账户 (1)账户名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拉萨东城支行 (3)账 号:015*****191******** 3.7项目案情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年09月05日10: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会议室)。 注: (1)参加本次案情答疑会的供应商须携带盖鲜章的《保密承诺书》原件现场交与比选人。未交保密承诺的供应商不能获取案件资料。 (2)未参加案情答疑会的供应商不影响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每个参加答疑会的供应商最多只能有两位代表参加答疑会,且拟派的主办律师必须到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0时00分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会议室); 4.4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 6.2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②律所在正在代理或曾经代理本案件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法律业务,或存在其他与采购人利益冲突的情形; ③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3如该项目在招标期间发生重大变故取消诉讼需求的则取消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人信息 7.1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2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漕河泾路2号 7.3联系人:孙老师 7.3电话:139-8909-0503 八、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8.1名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8.2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8.3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8.4联系电话:187-8323-2437 | ||||||||||||
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8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纳注意事项 |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递交事宜。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701*****010*******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187*****437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唐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156*****831 | ||||||||||
风险提示 | |||||||||||||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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