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吨剪式重型举升机-采购结果公示
12吨剪式重型举升机-采购结果公示
12吨剪式重型举升机 (五次)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DF24A1LHF0063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1名:长春市新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含税,税率13%),质量:合格,交货期:中选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将设备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遇特殊情况经采购方同意允许延期。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长春市新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明,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长春市新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长春市新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元(含税,税率13%)。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1.异议提交方式:
(1)若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异议函。
(2)若异议人为自然人,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胡思楠
电 话:176*****702
邮 箱:hsn@dfmbidding.com
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三、其他
1、否决响应情况说明
供应商(武汉协鸿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的报价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①举升机产品未提供保险公司予以承保的证明文件。②供应商未提供自己的业绩,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武汉翎翔隆工贸有限公司)的报价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①采购文件要求“提供2项同类剪式举升机的销售业绩”,该公司提供了2项业绩合同,其中第二项业绩(响应文件第37页)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②两侧平台内间距小于1.4m,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任务书中*5.2.1的要求。
2、其他供应商(未被列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无
四、监管部门
监督机构: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0710-*******
电子邮箱:mayuelong@nast.com.cn
五、联系方式
采购 人: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试验场
联系 人: 唐工
电话:0710-*******
电子邮件:tgh@nast.com.cn
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 人: 胡思楠
电 话:176*****702
邮 箱: hsn@dfmbidding.com
标签: 举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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