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普通阀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普通阀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

普通阀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GGF-LZZJ-2024-011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普通阀门采购招标已于2024年8月27日10时00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分中心评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项目名称: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普通阀门采购

交易编号:A99-126*****224******J-********-******-4

二、招标人: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秦川镇西小川村

淮河大道西段778号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181********4013

三、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秦安路1号

联系人:王万和 联系电话:153********3225

电子邮箱:zzxbblb@vip.163.com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谈判室

六、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8月28日18时整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8月31日18时整

七、概(预)算价:200(万元)

八、中标候选人信息

包号

(标段)

概(预)算价(万元)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价

(万元)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安全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001标段:普通阀门采购

200

第1名

希佛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符合文件要求

186.9069

孙家恒

/

/

联合体单位

/

第2名

天津卡尔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文件要求

198.4859

孙宏华

/

/

联合体单位

/

第3名

中苏高(重庆)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文件要求

195.9554

谭雨青

/

/

联合体单位

/

投标业绩:

包号

(标段)

排名

单位名称

业绩项目名称

规模面积(㎡)

中标金额

(万元)

001标段:普通阀门采购

第1名

希佛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油气勘探公司延安气田中区北部产能建设项目

/

3620

福建能化集团氯碱片区搬迁项目一年产20万吨醋酸乙烯项目

/

471

合肥哈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合同

/

368

第2名

天津卡尔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旭峰合源化工有限公司

/

1060

唐山 LNG 配套输水输电工程项目阀门设备采购

/

1085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130产万吨捣固焦)除尘阀门采购

/

199

第3名

中苏高(重庆)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焦化、沥青车间用阀门(锦源大修)采购

/

166

年产30万吨BDO一体化项目物资增补采购

/

148

115万吨/年己二酸扩建项目己二酸装置采购

/

132


评标明细:

包号

(标段)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标明细

名次

投标报价得分

(40分)

详细评审得分

(60分)

总得分

(100分)

001标段:普通阀门采购

希佛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38.23

53.57

91.80

1

天津卡尔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37.57

46.86

84.43

2

中苏高(重庆)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38.88

30.57

69.45

3

备注:评标明细可根据项目情况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修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废标情况:

标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及依据

001标段:普通阀门采购

上海美力德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不符合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投标被否决。

北京高中压阀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被否决。

甘肃凯盛物资有限公司

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质量体系认证的要求,投标被否决。

贝斯格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被否决。

/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4013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1-******* 153*****225

邮箱:zzxbblb@vip.163.com

注意:

1.以上结果公示三天,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附相关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包括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实施依据和法律依据;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2.每一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材料 氧化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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