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分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结果公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分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共体(医疗共同体)内药品供应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供应稳定性和价格合理性,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分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会议,本次遴选由医共体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及分院院长组成评审专家组,遴选全程由医共体总院纪检工作人员监督,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遴选公告为遴选2家作为医共体分院药品配送企业,但根据《民营经济促进法》兼顾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思路和结合本次遴选会议各医共体分院院长意见,故补充遴选1家民营药企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分院药品配送企业,经医共体总院和各分院院长评审决议,本次中选的企业为:
1.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2.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3.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4日前向医共体总院纪检部门书面提出。
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表示衷心感谢!
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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