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电器及厨房用具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电器及厨房用具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福建省林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379,668.00元 | 1,379,668.00元 |
采购包1(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窗帘采购):
货物类(福建省林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家具 | 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窗帘采购 | 明旺牌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1 | 批 | 1,379,668.0000 | 1,379,668.00 |
采购人代表: | 颜乐辉 |
评审专家: | 王璐华 、 黄奕萍 、 刘德胜 、 杜伟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100,500]万元 1.10%。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1**********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窗帘采购:1.91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评审信息补充:
1、资格性审查:5家投标人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5家投标人均合格;
3、技术商务响应情况审查:(1)福建嘉士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3.1、课桌”、“3.8、床垫”的检测报告中的检验项目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一致;提供的“3.3、办公椅”、“3.4、会议桌”、“3.5、带写字板椅”、“3.6、沙发”、“3.7、床”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依据标准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福建嘉士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学生钢架床床换小样不符合招标文件“两端各缩管30mm”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3家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响应情况审查符合要求;
4、福建省林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最终评审价:*******元。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补充: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桃源北路992-7号。
(三)主要标的信息中的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详见中标公告附件。
(四)领取中标通知书方式:(1)现场办理:携带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及开票材料至我司财务室办理。(2)邮件办理:将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开票材料(备注:专票或普票)及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qq.com。
名称:福建省永春文明中学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367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法石社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3幢2212室
联系方式:0591-********-8616
项目联系人:林恒、胡文姬、郑玲
电话:0591-********-8616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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