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天心国资2024年度工装定制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天心国资2024年度工装定制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天心国资2024年度工装定制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202*****000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美嘉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天心国资2024年度工装定制项目(第二次)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F202*****00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心国资2024年度工装定制项目(第二次) 其他办公用品 天心国资公司及所属集团各全资子公司进行2024年员工工装定制,包含西装,冬装大衣、衬衣及西裤等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天心国资2024年度工装定制项目(第二次)

品目:西装,冬装大衣、衬衣、西裤

数量:一批

金额:******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量体时间及要求: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乙方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量体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上门量体,根据不同的体型、规格及穿着习惯实行单裁单做,特殊体型人员的量身作特殊体型处理,提供不同号型、规格的量体样衣供甲方员工试穿,确保每位员工穿着合身,服装一次性合体率达95%以上,合格率达 100%。
2、乙方在工装样板确认后 28 个日历天内将全部货物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结算单价以第二条货物价格为依据,完成验收后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根据交接的实际数量予以结算。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 50%;
(2)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完成对账结算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价的 90%;
(3)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争议的,甲方无息支付剩余10%款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 50%;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实际发生数 量进行结算,完成对账结算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 算价的 90%;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争议的,甲方无息支付剩余10%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信诚支行(湖南美嘉服装有限公司:800*****390201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如面料甲醛含量不得超标等。详见附件 1。
本项目遵循质量标准
男西服GB/T2664-2001
女西服GB/T2665-2001
西裤GB/T2666-2001
衬衣GB/T2660-2001。
2.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面料不得为库存积压面料,保证货物美观、耐用,版型一致。
3.乙方根据合同及甲方所确定的面料、款式及人员量体特点,严格按照工艺标准生产制作,不转包或委外加工,且与市场零售的货物同一工艺、同一品牌、同一流水线制作,并对生产的每一环节至成品严格审检,确保货物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质保期为 12 个月,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数量:以双方实际清点交货的数目为准,乙方出具送货单据经甲方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2.质量:条款以第二条为准;以实物样衣为准。
3.款式:以甲方打样封存的样品为准。
4.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开箱验货。
甲方可按国家职业服饰执行标准要求进行验收,面料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验收中不符合规定质量水平的货物,超过合同总量的 2%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数量、款式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15】日内予以退换、补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5.对于验收中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需 2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
6.乙方需严格执行服装包装规定,在外包装箱上标明使用人员姓名及型号。将每位使用人的服装独立包装,以便工作服的发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随时响应甲方的补单要求,并派量体师前往测量,于 20 天内将加做人员的服装制作完毕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承诺对甲方的小额补单、零星补做,在价格、质量及服务与本合同约定内容完全一致。需修改的服装在 15 日内返修完毕送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手中,返修处理后合穿率达到 100%。
2.乙方应根据要求提供续补服务,三个月补充一次,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3.续补工作服的价格按照本合同价格执行。乙方承诺保证续补工作服的面料货号与面料成分、质量等与本合同要求的质量完全一致。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完成交货,若延期一天,每日按合同总价款 0.1%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最后结算时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进行扣除。若乙方延期【7】天仍然不能交货或交付货物在整改期限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全额返还甲方前期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约定质量等标准完成交货,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品牌、规格、质量、厂家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限内交付合格货物的,视为逾期交货,按第十一条第 1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完成付款,若因甲方因延期,每日按合同总价款 0.05%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累计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4.若乙方在定做和续补工作服时所用的面料货号与面料成分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付所有款项,且有权以乙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全额返还甲方前期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6.其余未尽事宜,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向甲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打包及发送服装时,应注意将甲方定制的所有员工制服按照员工所在部门及层级分开打包,如 XX 部的员工服装作为一个包裹打包,不得与其他部门及层级人员服装混装成一个大包裹,以便于甲方验货及发放。
2.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到甲方处为甲方员工套号及量体,人员数量及工作服规格尺寸资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乙方提供的服装尺寸与员工实际尺寸不符的,乙方应及时调整,直至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型号要求的货款。
4.每套衣服均对应标贴对应员工的名字。
5.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乙方承诺二年内不得提高货物单价,但遇成本价格的重大降价,允许甲方保留价格下调的权利,下调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当成本价格大幅调整时,双方协商价格。
6.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持贰份,乙方执一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天心区雀园路天心文化广告产业园1栋101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航空路58号附6号房
法定代表人: 何竞 法定代表人: 孙四兵
委托代理人: 谢岳 委托代理人: 袁威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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