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XC-F-SJ**********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信河街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服务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缪世者,林巧燕(采购人代表),詹金虎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70.066.568.068.173.0271.19
1温州市广东仔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42.043.552.045.8320.065.83
1温州市金鹏宾馆有限公司48.048.051.049.03.0152.0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见磋商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楼41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311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3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附件信息:

标签: 厨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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