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工艺设备部分的中标结果公告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工艺设备部分的中标结果公告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工艺设备部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招标人名称: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252号联系方式:杨工 05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33

联系方式:施工0591-********

2.招标项目名称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工艺设备部分)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工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80天交货及安装完成。设备调试及试运营时间为设备到货安装完工后一年内完成。

7. 质量: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设备相关的技术规范、国家环保标准及其他相关质量标准,水质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8.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永忠、郭剑秋、李洪滨、马金祥、李晓灵

三、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备注

厦门鹭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提供“失信被执行人” 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1.4.3(14)条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形式评审不合格

/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提供“失信被执行人” 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1.4.3(14)条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

四、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许炳煌

135*****015*****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①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3日

七、监督单位: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电话:0596-*******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标签: 工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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