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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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凌源市残联“阳光家园”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凌源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红山路西段59-1-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喀左县敖木伦残疾人托养中心
地 址:喀左县利州街道建材城16幢*****号
联系方式:151*****7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七、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寄宿制托养服务,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在社区就近、就便日托照料残疾人;居家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家庭环境和个人卫生、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原则上每年至少服务15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2小时。 具体包括:1、生活照料和护理按照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1)协助服务对象整理家庭环境卫生;(2)协助服务对象整理个人卫生;(3)上门送餐或在服务对象家中协助准备膳食,有需要的可根据情况提供帮助进食服务。(4)经过合法的委托手续,可协助办理家庭日常事务;(5)根据医嘱同意,可陪同在服务对象居住附近安全合理的地区进行户外活动;(6)其他合法、安全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2、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和运动功能训练按照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1)指导并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和辅助器械;(2)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了解新闻和知识;(3)经常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了解其心理特点,有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及时向其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建议;(4)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简单的家务劳动训练和辅导;(5)其他合法、安全、力所能及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3、其他要求 :(1)服务过程中应保障服务对象的人身权益及财产安全;(2)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注重卫生安全; (3)应对服务对象的个人身份、家庭及监护人情况及个人隐私等进行保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44,000.00元
合同金额:444,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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