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四川省乐福佳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金穗路114号 | 5,810,800.00元 | 病人就餐服务(单价):13.5元 医护人员就餐服务(单价):11.5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乐福佳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餐饮服务 | 食堂外包服务 | 为乐至县精神保健院医护人员及病人提供就餐服务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2年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王潇(采购人代表)、徐德仁、余琼、唐银、李俊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费标准收取。收款单位: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资阳高新支行;银行账号:130*****7697。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064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本项目中标单价为:病人就餐服务:13.5元/人/天;医护人员就餐服务:11.5元/人/餐。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管理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181*****719。
名称: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雷音村1组23号
联系方式:152*****718
名称: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28-********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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