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240*****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省乐福佳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金穗路114号 5,810,800.00元
病人就餐服务(单价):13.5元
医护人员就餐服务(单价):11.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乐福佳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餐饮服务 食堂外包服务 为乐至县精神保健院医护人员及病人提供就餐服务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年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潇(采购人代表)、徐德仁、余琼、唐银、李俊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费标准收取。收款单位: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资阳高新支行;银行账号:130*****7697。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064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本项目中标单价为:病人就餐服务:13.5元/人/天;医护人员就餐服务:11.5元/人/餐。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管理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181*****71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雷音村1组23号

联系方式:152*****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28-********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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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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